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《保健食品標簽警示用語指南》及相關管理規定,明確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,所有保健食品的標簽必須在產品包裝的顯著位置,以清晰、醒目的方式標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”的警示用語。這一新規的出臺,旨在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市場,遏制虛假宣傳和消費誤導,保護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群體的合法權益,引導公眾建立科學的健康消費觀念。
長期以來,部分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利用消費者,尤其是老年人對健康的需求和焦慮心理,通過模糊、夸大甚至虛假的宣傳手段,將保健食品包裝成具有治療疾病功能的“神藥”,不僅嚴重誤導消費者,延誤正規治療,更擾亂了市場秩序,損害了行業信譽。新規通過強制性標簽警示,從產品流通的源頭——包裝標識入手,為消費者提供了直觀、明確的消費提示,有助于消費者在選購時清晰區分保健食品與藥品,做出理性判斷。
新規對警示用語的具體形式作出了細致規定:字體必須清晰、醒目,與包裝背景形成鮮明對比,所占面積不得小于其所在展示面的20%。規定還要求標簽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的內容,不得涉及虛假、夸大宣傳,不得利用專家、消費者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證明。這些措施共同構成了對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內容的嚴格約束。
業內專家普遍認為,此項新規的落地實施具有多重積極意義。它強化了企業的責任主體意識,倒逼生產企業回歸保健食品“補充膳食營養、調節機體功能”的本質定位,專注于產品質量和真實功效的研發與提升。它為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了更明確、更易操作的執法依據,有助于加大打擊違法宣傳的力度,凈化市場環境。最重要的是,它通過反復、醒目的提示,持續教育消費者,逐步提升全民的健康素養,使“保健食品不治病”成為社會共識。
對于消費者而言,面對琳瑯滿目的保健食品,新規生效后應更加注重“看標簽、識功能”。在選購時,首先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“藍帽子”保健食品專用標志及批準文號,其次要仔細閱讀標簽上的功效成分、適宜人群、食用量及注意事項,特別是新增的醒目警示語。應清醒認識到,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替代均衡飲食、規律作息和適度運動等健康生活方式,更不能替代必要的醫療診斷和治療。當身體出現不適時,務必及時就醫,遵醫囑用藥。
可以預見,隨著新規在2025年的全面生效,我國保健食品行業將迎來一輪深刻的規范與調整。短期來看,一些依賴夸大宣傳的企業將面臨轉型陣痛;長遠而言,這必將推動行業走向更加透明、誠信、高質量的發展軌道,最終實現企業、消費者和監管方的多方共贏,為“健康中國”建設奠定堅實的市場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