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,保障消費者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法規,特制定2023年版保健食品標志規范標注指南,旨在明確保健食品包裝、標簽及說明書上的標志標注要求,促進產業健康有序發展。
一、標志基本要求
保健食品必須標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標志(藍帽子標志)及批準文號。標志應清晰、醒目、不易脫落,其圖案、顏色、比例必須符合官方發布的標準樣式,不得擅自更改。批準文號格式應為“國食健注G/J+年份+4位順序號”或“食健備G/J+年份+2位省級行政區域代碼+6位順序編號”,需與標志同時標注,且信息真實、準確。
二、標簽與說明書標注規范
- 產品名稱:應使用規范的商品名,不得使用夸大、誤導性或明示治療作用的詞語,且必須與批準證書上的名稱一致。
- 主要原料、功效成分及含量:需清晰列出,并與注冊或備案信息相符。功效成分應標明最小食用單位的含量,如每片、每粒或每100克中的具體數值。
- 保健功能:僅限標注經批準的保健功能,用語需規范,不得宣稱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,并應在醒目位置標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”的提示語。
- 適宜人群與不適宜人群:根據產品特性明確標注,避免誤導消費者。
-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:提供具體指導,包括每日次數、每次用量、最佳食用時間等。
- 保質期、貯存條件及生產信息:保質期需明確至年月日,貯存條件如避光、陰涼干燥等應詳細說明,生產商名稱、地址及聯系方式必須真實有效。
- 凈含量及規格: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清晰標注。
三、廣告與宣傳規范
在廣告、宣傳材料中引用保健食品標志時,需確保標志完整、清晰,不得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。禁止使用學術機構、專家或消費者名義為功效背書,亦不得通過渲染健康危機誘導消費。所有宣傳內容均應與標簽、說明書保持一致。
四、監督管理與違規處理
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保健食品標志標注的監督檢查,對未按規定標注、擅自變更標志或利用標志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,依法予以查處,包括責令整改、罰款、吊銷許可等。企業應建立自查機制,確保產品合規上市。
五、消費者提示
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,應認準“藍帽子”標志及批準文號,仔細閱讀標簽信息,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宜產品,并注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。如有疑問,可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產品備案或注冊信息。
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企業需對照最新要求調整產品標注,以符合2023年法規標準,共同維護保健食品行業信譽與消費者健康安全。